



產(chǎn)品描述
MDR的體系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復雜與繁瑣,舉個例子如在MDR條款15中要求,器械廠商應在其組織架構內(nèi),至少配備一名負責合規(guī)的人員,即合規(guī)負責人(Person responsible for regulatory compliance)。該人員應具備器械領域的必要知識,并且有一系列的性要求(如法律、、、工程或其他相關學科,并且至少擁有一年與器械法規(guī)事務或質(zhì)量管理體系相關的經(jīng)驗)。
評估報告(CER)記錄了與器械有關的數(shù)據(jù)。MDR的新修訂更加重視CER中的研究。關于證據(jù)和評估的必要性,MDR更為明確(MDR附件XIV,A部分)。
類器械是否總是需要使用說明?
第I類儀器而言,如該儀器在不提供該等指示的情況下仍可使用,則可能不需要隨附使用指示(附件I,第23.1(d)條)。
一般來說,除非制造商能在沒有使用說明的情況下有效的使用,否則預期使用說明應隨器械一起使用。
Q:
標簽和使用說明的語言要求是什么?
制造商應確保器械附有標簽信息和使用說明,使用語言為歐盟語言,由器械提供給用戶或患者的成員國決定
MDR是否適用于類器械的配件、零部件?
是的。器械附件在MDR中的地位與MDD下相同。如果產(chǎn)品符合“器械配件”的定義(MDR第2(2)條),則MDR適用,適用于器械的所有要求均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MDR(第22條),器械(包括第I類)的部件和組件,如果制造商聲稱是這樣的,并且特別打算替換器械的某個部件或組件,則可以被視為本身是器械。
? 關于搜索方法的充分性、檢索所有相關數(shù)據(jù)的可能性以及用于避免偏見的方法的總體結論。
評論是否使用了系統(tǒng)的搜索和審查方法,如以下方法:
? 患者特征、干預類型、控制和結果查詢 )
? Cochrane 干預措施系統(tǒng)審查手冊。
? PRISMA (系統(tǒng)審查和元分析的報告項目)聲明。
? MOOSE 提案 ( 流行病學觀察研究的 Meta 分析 ) 。
? 其他(具體說明或描述)
IVDR法規(guī)中自2022-5-26起
立即生效的要求
IVDR下ClassA的產(chǎn)品需按IVDR進行CE注冊
依據(jù)IVDR附錄VIII分類規(guī)則Rule5,一般類的IVD儀器,實驗室耗材,緩沖液、培養(yǎng)基等樣本處理類器械屬于ClassA,也是IVDR下分類(其它由高至低為ClassD, C, B),CE符合路徑為附錄AnnexIV符合性申明。
對于ClassA類產(chǎn)品,自2022-5-26起,制造商需滿足:1)編寫符合IVDR要求的CE技術文檔和PMS文檔;2)建立符合IVDR法規(guī)要求的質(zhì)量管理體系(基于ISO13485);3)在Eudamed數(shù)據(jù)庫上進行產(chǎn)品注冊,或有歐代提交當?shù)谻A注冊(依據(jù)具體情況)等要求后,方可出具符合性申明(DoC),在產(chǎn)品標簽上添加CE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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