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中國小商品制造業很發達,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將產品出口歐盟,但是為確保產品的安全性,不同地區都制定有安全標準,以便在產品生產的不同階段實施嚴格的測試和生產過程控制,其中歐洲標準要算應用范圍比較廣的一個。任何去歐洲的產品,都免不了要經過EN71標準的嚴格測試,對于玩具也不例外。其中常用的,便是Torque Tension,Drop Test,Impact Test,compression Test。
玩具指令適用于設計用于或預定于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任何產品或材料,若帶電,電源不能超過24V.
玩具產品若在歐盟合法銷售,則必須符合玩具指令88/378/EEC要求,并標注CE標志。根據玩具產品類別的不同,年齡分組的劃分;
1.從出生~18個月 2.從19個月~36個月
3.從出生~36個月 4.37個月以上
5.60個月及以下 6.從37個月~72個月
7.從37個月~96個月 8.從96個月~168個月
兒童玩具在做歐盟CE認證時好選擇一家的CE認證機構幫忙辦理,深圳市微測檢測就是一家幫助企業辦理CE認證的機構。保證認證的通過率的情況下,能為企業提供好的認證服務,節省20%的認證時間,節約30%的成本,讓認證輕輕松松完成。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CE認證可以說是當今世界上的產品符合性評估模式,它率先引入模塊概念,一種適用CE標志的產品的評估由評估模塊和由這些評估模塊組成的評估程序組成。一般來說,評估模塊有以下幾種: A:自我宣稱(由生產者自我宣稱,并提品關鍵技術資料) B:型式測試(由歐盟公告機構進行產品全面測試) C: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的工廠審查 D: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及其質量管理體系的工廠審查 E:公告機構針對質量管理體系對貿易商等中間商進行審查 F:公告機構針對進口歐盟上岸的批量產品進行審查 G:公告機構對于進口歐盟的尚未進行型式測試的產品進行包括型式測試的全面審查 不同的指令對于應該由哪些模塊組成評估程序做了規定。如:低電壓指令(LVD)、電磁兼容性指令(EMC)可以由A組成;燃氣具指令(GAD)由B-C、B-D、B-E或B-F組成
4. CE認證模式(Module)
對于幾乎所有的歐盟產品指令來說,指令通常會給制造商提供出幾種CE認證(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據本身的情況量體裁衣,選擇適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說, CE認證模式可分為以下9種基本模式: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 A: 內部生產控制 (自我聲明)
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 Body
模式 Aa: 內部生產控制,加第3方檢測
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 B: EC 型式試驗
通訊產品CE認證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 C: 符合型式
Module D: 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D: 生產質量保證
Module E: 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E: 產品質量保證
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 F: 產品驗證
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 G: 單元驗證
Module H: full quality assurance
模式 H: 全面質量保證
基于以上幾種基本模式的不同組合,又可能出其它若干種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說,并非任何一種模式均可適用于所有的產品。換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隨意選取以上任何一種模式來對其產品進行CE認證。
公司簡介
萬檢通認證=有限公司,簡稱WJT”,主要分公司及辦事處分布在上海、北京、廣州、中國香港、臺北以及約40個分支機構貫穿整個區域,萬檢通是國際貿易合作的重要支持橋梁。2,000多名專注于各個領域的和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向客戶提供支持,致力于新產品的推廣,服務和體系為全球所接受。迄今為止,WJT已與約20000家公司有過合作,包括機構、小型企業和的大公司。我們持續地發展與創新,順應客戶要求不斷擴大我們的服務范圍。
TÜV 南德與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和閩臺的一些國際商會和貿易發展組織均有著密切合作。這些使您更清楚地了解市場上的貿易和進口要求。WJT還與中國內地幾個的機構有業務往來,這些機構包括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會 (CIQA),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和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CCIC)。我們的服務宗旨是保護客戶,保證整個供貨和銷售鏈中產品的質量,從而降低風險。
折疊程序
1. 確認出口國家
若出口至歐洲經濟區EEA包括歐盟EU及歐洲自由貿易協議EFTA的30個成員國中的任何一國,則可能需要CE認證。
2. 歐盟相關產品指令
若一個產品同時屬于一個以上的類別,則必須滿足所有類別相對應的產品指令中所列出的要求。注: 某些產品指令中有時會列出一些排除在指令外的產品。
3. “歐盟機構”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為了能確保前述CE標志 (CE Marking ) 認證實施過程中的4項要求得以滿足,歐盟法律要求位于30個EEA 盟國的制造商必須在歐盟境內一家歐盟授權代表(歐盟授權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確保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在流通過程及使用期間產品“安全”的一貫性;技術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須存放于歐盟境監督機構隨時檢查;對被市場監督機構發現的不合CE要求的產品、或者使用過程中出現事故但是已加貼CE標簽的產品,必須采取補救措施。(比如從貨架上暫時拿掉,或從市場中地撤除);已加貼CE標簽之產品型號在投放到歐洲市場后,若遇到歐盟有關的法律更改或變化,其后續生產的同型號產品也必須相應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歐盟新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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